12月4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有关意见的公告》,拟对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调整,并公布了拟调整后的综合地价标准。
根据《公告》,调整后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各类用地的征收补偿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不得随意调整。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以及地上附着物、建筑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由申请用地单位另行支付。
天津拟调整的地价标准是多少?
一起来看看吧
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注: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不包含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地上附着物、建筑物和青苗补偿费。各区存在飞地的,以飞地坐落区片实际价格为准。
主要调整内容
区片价内涵的确定
新《土地管理法 》规定的区片价包括征收农民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地上附着物、建筑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用。我市现行区片价内涵与新《土地管理法》 一致,本次区片价调整,不涉及内涵的调整 。
本次调整以现行区片价为基础,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要求,结合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对现行区片价进行调整。同一区片内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按照农用地标准执行,不再另行制定补偿标准。
区片划分的调整
按照自然资源部对区片价调整的指导意见,遵循相对一致性、多因素综合分析、行政界线(村界)与明显现状地物相结合及适当归并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原有的区片划分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区片个数与现行区片保持不变,为39个。静海区和蓟州区对现行征地区片价区片范围进行了微调,其他各区未变化。
区片价标准的调整
区片价调整根据多因素具体变化情况,遵循同地同价、适度提高、前后衔接和平稳过渡的原则,以GDP、农业产值、物价指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社会发展数据为基准采用案例比较法、主导因素修正法等方法综合测算。全市区片价最低标准由2.8万元亩调整为3.4万元亩,最高标准由27.0万元亩调整为30.1万元亩。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的确定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要求本次区片价需要确定区片价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比例。各区按照征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参照近年征地补偿费用在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之间的实际支付比例,并综合考虑专家咨询法、经验借鉴法以及外省市确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为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