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0年8月27日至9月4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新慧路45号 022-88977677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1:2020年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南开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一批)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