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教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津教财〔2020〕25号)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按照实际发生原则结算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按30天计算)的免收住宿费,超过1个月不足2个月的按照1个月收费,依次类推。现就我校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1.本学期没有在学校住宿并已缴纳住宿费的同学,退5个月住宿费。
2.本学期已返校并已缴纳住宿费的同学,将按实际住宿时间计算应退住宿费。其中:毕业班学生应退费用打入学生本人银行卡,非毕业班学生应退费用抵扣下学年住宿费。
3.本学期已返校但未交住宿费的同学,需补缴按实际住宿时间计算的住宿费。
学校将于7月10日前办理完毕退费工作。
请相互转告。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