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称证书在京互认

8月3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并于本月起实施。《暂行办法》明确,实行京津冀职称资格互认,津冀两地的职称证书与北京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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