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并于本月起实施。《暂行办法》明确,实行京津冀职称资格互认,津冀两地的职称证书与北京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
搜索
扫码打开当前页
海教园服务号
返回顶部
幸运之星正在降临...
点击领取今天的签到奖励!
恭喜!您今天获得了{{mission.data.mission.credit}}积分
我的优惠劵
-
¥优惠劵使用时效:无法使用使用时效:
之前
使用时效:永久有效优惠劵ID:×
没有优惠劵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