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12月起垃圾分类

昨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分为总则,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资源化利用,社会参与,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等十章共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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